关于举办2016年第二届“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上海财经大学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2-26   浏览次数:26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中央有关指示精神,适应大学生创业发展的形势需要,在原有“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基础上,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决定,自2014年起共同组织开展“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每两年举办一次。
        2016年第二届“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终审决赛将于2016年秋季在电子科技大学举行,为做好竞赛筹备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相关参赛作品的校内选拔工作。现将2016年大赛上海财经大学选拔赛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名称
2016年第二届“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上海财经大学选拔赛
 
二、赛事内容
   大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
(一)创业计划竞赛:
       参赛项目可涉及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领域。
已创业的项目,即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参赛资格规定的在校学生,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说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
未创业的项目,即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的项目,可不提交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竞赛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主要评价内容。在推荐选拔市级参赛作品时,项目类别、属性以及参赛资格的认定将以全国及上海市级“创青春”竞赛章程细则为准。
(二)创业实践挑战赛: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于2016年1月31日前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参赛资格规定的项目,可申报该项赛事,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说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在推荐选拔市级参赛作品时,参赛资格的认定将以全国及上海市级“创青春”竞赛章程细则为准。已报名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的项目,不得同时报名参加创业计划竞赛。
(三)公益创业赛:
        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且参赛学生符合参赛资格规定,可申报该赛事,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三、参赛资格
(一)凡在2016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上海财经大学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MBA学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全部3项主体赛事。
(二)毕业5年以内(时间截至2016年7月1日)的上海财经大学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MBA学生可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需提供毕业证证明,仅可代表最终学历颁发高校参赛)。
(三)每名参赛者最多参加两个项目,且不得同时担任项目负责人。
(四)在推荐选拔市级参赛作品时,参赛资格的认定将以全国及上海市级“创青春”竞赛章程细则为准。
 
四、报名方式
   2016年第二届“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上海财经大学选拔赛可以通过项目报名和个人报名两种形式参赛:
   (一)项目报名:于3月10日(周四)17时前将电子版参赛申报表(见附件1)、商业计划书发送至邮箱:sufecqcxb@163.com。纸质版的参赛申报表、商业计划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在交至各院所分团委进行盖章审核后,于3月10日(周四)17时前提交至武东路校区学生活动中心学联大厅(大活A106)(周一至周五8:00—17:00)每项作品要求A4纸正反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二)个人报名:参赛者目前没有可以加入的创业计划项目,但愿意加入其他项目团队进行比赛的。于3月10日(周四)17时之前将电子版个人参赛申报表(见附件2)发送至邮箱:sufecygrbm@163.com。主办方将基于此构建创业人才数据库,供进入校内选拔赛复赛、决赛阶段以及市级、全国级竞赛的团队遴选补充项目合作者。
大赛鼓励参赛者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计划团队,以团队的形式参赛。每个项目参赛团队成员人数不得超过6人。参赛团队可视实际情况邀请1-2名校内外导师,其中每位校内教师指导的参赛项目不得超过2项。
参赛者可申请加入赛事交流QQ群:275364543,入群时需向管理员提交姓名和学号信息,经核实后予以批准加入,赛事最新进展情况将通过该群予以发布。
 
五、竞赛方式
        大赛将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部分。初赛为文本评审,复赛和决赛为文本评审和现场答辩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初赛及复赛为淘汰赛制,决赛评出最终校级奖项,并结合上海市级竞赛标准,选拔优秀项目推荐市级竞赛。
        凡获得2015年首届“冠生园杯”上海财经大学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的项目,直接入围此次选拔赛决赛,在符合市级参赛资格的条件下,将直接获得推荐参加市级竞赛。但仍需在初赛前按照此次选拔赛要求进行参赛报名,未按要求报名的将视为弃权。
        凡在2015年学校“创青春”孵化项目中立项,且已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可直接入围此次选拔赛复赛,并可将复赛作为结项评审,但仍需在初赛前按照此次选拔赛要求进行参赛报名。
 
六、日程安排
(一)作品申报阶段:2016年2月下旬——2016年3月10日(周四)
(二)初赛评审阶段:2016年3月中旬
(三)复赛作品评审阶段:2016年3月中下旬
(四)校内作品决赛阶段:2016年3月下旬或4月上旬
(五)上海市赛阶段:2016年4月中旬-5月中旬
(六)全国决赛阶段:2016年5月中旬——2016年10月
作品申报阶段后,竞赛日程,将根据上海市竞赛申报进程酌情进行调整
 
七、奖励办法
        2016年第二届“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上海财经大学选拔赛,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拟分别设置金奖数为8项、4项、2项,银奖及铜奖若干,并分别对应校内文体和学科竞赛一、二、三等奖进行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同时根据全国和上海市级“创青春”竞赛章程细则,选拔优秀项目推荐参加相应竞赛。对入围2016年第二届“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上海市级竞赛的团队将获得我校众创空间3个月的免费席位,对入围全国级竞赛的团队将获得6个月的免费席位,享受优质的创业孵化服务。参赛项目导师根据我校有关规定予以成果认定和奖励。
 
联系人: 宋老师    65904792
报名咨询:汪同学 13918691459  
                    莫同学 18301877037
竞赛交流QQ群:275364543

 

附件1:项目参赛申报表
附件2:个人参赛申报表
附件3:相关项目名单